稿子未寄出就已“获奖”?如此文学评奖纯属“商业”活动
衢州晚报5月20日讯 自己的稿子还没寄出,大名却列在了一项有奖征文赛事的名单上。5月17日,衢化的文学爱好者张先生碰上了这样的事。
“我的稿子是4月29日寄出的,但这获奖通知落款却是‘4月12日’。”次日一早,怕上当的张先生拿出相关资料给看。
看到,这个名为“第二届‘新视野’杯全国文学征文大赛获奖通知暨邀请函”是以“中国散文学会”名义发出的,除了通知作者获奖,还表示将于5月22日-25日在北京举行颁奖会、文学交流笔会及采风活动。活动的承办单位是北京一家文化发展公司,与会人员每人要交纳1960元的费用,并特别说明,不到会者不给办理奖品、奖金及获奖证书等。
张先生说,他是在一本权威杂志上得知征文信息的,当时因为看到启事上打出的作家名号,并承诺优秀作品会被推荐选发到名刊物,感觉蛮正规,就把自己花了四五年心血写成的一篇小说寄了过去。因为之前投稿都石沉大海,张先生收到邀请函时还挺激动。但在看到要交不菲的费用和落款不对时,张先生多留了一个心眼,他说以前被骗过,花了70元换到两本荣誉证书。
采访了市文化部门的严先生,他说评奖一般有三种,一类是由作协、文联等正规文化单位举办的纯文学评比;一类是报刊杂志通过商业化运作举办的公益性、*治性的文学评奖活动;还有一类是单纯以企业名义出现的纯商业化文学活动,如编文集、办论坛等等。此三种活动的权威性是逐级下降的。
对于张先生收到的邀请函,严先生认为是一种纯商业性的文学评奖活动,至于要不要去参加,完全看个人意愿和经济条件。不过他提醒,在正规的文学评选活动中,不存在不参加会议或不交钱就不发荣誉证书的事情。(余慧仙)
“文学站很多,一些名作家都有自己的博客,广大文学爱好者完全可以通过络与名家学习交流,而且络文学也受到传统报刊杂志及作协等单位的认可。”严先生提醒,文学爱好者们不要花了钱,却买回廉价的“大饼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