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ello,大家好,我是小泽。
离版规范重疾险全面退市,还有15天的时间
今天咱们聊聊为什么《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时隔13年会再次修改?
其实在年之前,中国重疾险市场是没有统一的规范的,全部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定义重疾险以及定义。在那之前,能否买到好的重疾保险,全看运气以及各家保险公司的良心了。这也导致了市场比较乱,而疾病定义这么专业的东西,绝大部分消费者是完全看不明白。
正是因为如此,所以直到现在,很多人还觉得保险是买时容易赔时难、保险公司在各种玩文字游戏之类的印象……
这时候保险行业协会看不下去了,这么玩的话整个保险市场永远难以进步,所以就找到了医师协会,共同制定了年版的重疾规范,其中明确定义了25种重大疾病以及相关定义,要求各家保险公司都必须相同表述。
针对这个事,大家想一下,保险行业擅长的是精算假设,也就是消费者什么年龄交多少钱、保险公司可以赔多少钱、算下来不会亏本的事;而疾病定义这些,相较于保险公司,是不是医师会更为专业?
所以,像重疾定义规范这个事,个人觉得基本上是医师协会的专家们定义的,而保险行业协会,更多的是提出相应的要求,例如什么情况下是算重大疾病。
什么是重大疾病?
其实重大疾病有三个特点:
一、花费巨大;
二、治疗周期长;
三、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。
根据这样子的要求,医师协会的专家们根据当时的医学也提出了相应的25种重大疾病。
这么多年下来,事实也证明,这25种重大疾病,基本上占据理赔发病率的98%以上,足以证明该重疾定义规范的作用。
正是因为有了全行业统一的疾病定义规范,使得罹患重大疾病的客户,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相应的保额的赔偿,而不论是哪家保险公司的重疾产品。
可是呢,随着时代的进步、医学水平的发展,根据这些年积累的数据统计,发现了一些新情况。
有一些规范内的疾病,实际花费很低、治疗周期也不长、也不影响患者的工作和生活,也就是说,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符合重大疾病的定义,例如轻度甲状腺癌、神经内分泌肿瘤、原位癌这些。
而有一些规范内的疾病要求,现在已经远远落后于现代医学,而重疾险又是要符合条款定义才赔付,这就造成了客户想要获得赔付就得按照落后的医学来做手术,否则就没法获得保险赔付的尴尬境地。例如冠状动脉搭桥术,现行条款要求“开胸”,而现代医学基本上只需要微创即可,并不需要开胸。
一些对患者影响达不到重大程度的疾病,却按照重大程度来进行给付,导致保险公司成本高涨;而一些重大疾病根据更加结合现代医学治疗方式来进行治疗,却因不符合条款难以获得赔付,导致消费者有点尴尬。
正是因为这样子的情况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再次联合中国医师协会,时隔13年,对版《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》进行了修订,推出了这一次的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(年修订版)》。
总的来说,这一次重疾规范的修改,是为了整个保险行业以及保险市场,向更好的方向发展。
这样的来龙去脉,你懂了么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