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状腺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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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hjnbcbe - 2025/3/4 17:09:00
作者雪球ID:

东先生3月最后一天,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式发布了《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(征求意见稿)》。这规范主要起了以下作用:一是规范了分类,二是拓展了含轻症的重疾险必须包含的疾病种类(原来6种,现在9种);三是把必保的25种重疾扩展到28种和3种轻症,四是优化了各种条款与时俱进。这其中最大的变化,莫过于轻度甲状腺癌的降级。原来的“轻度甲状腺癌”是重疾,现在降级为轻症。甲状腺癌一直是各家保险公司的超级痛点,比如以平安为例,其年理赔报告中,甲状腺癌占比21.8%排名第一,其中非常大的比例自然是轻度甲状腺癌了。降级为轻症,意味着原本拿到%保额的,现在大多数产品就只能拿到20%保额了。这事儿站在股东角度来看是好事,但对于不少消费者而言,都会愤慨,觉得保险公司就是个坑,某项疾病发病率高了,监管机构就连同保险公司一起调低保障,俨然是沆瀣一气。我想说的是,监管机构乃至更高层次的分管国家经济的机构,考虑事情的方式并不是你我所想的那样的。作为大盘子的掌舵人,或者宏观经济里经常说的“船长”,他们考虑的是如何让社会更趋于合理化地运行。监管的角度并不是非黑即白的。轻度甲状腺癌降级这事儿,监管考虑的如何合理化保险的初衷。那么保险的初衷是什么呢?自然是“收入补偿原则”——不能让保险沦落为博弈的工具。轻度甲状腺癌在10多年前那会儿是挺大的事,但在现在通常以手术切除治疗为主,治疗费用大概为2万元人民币,术后康复期通常在三个月左右,术后复发率极低,几乎没有致死率。而一份足额重疾险的理赔,通常在50~万之间。在老版的规范中,如果被保险人罹患的是轻度甲状腺癌,就很有可能会出现“花费2万,暂停工作大半年,却获赔50~万”的结果,自然就与收入补偿原则违背了(当然以前也让不少保险公司们苦不堪言)。毕竟重疾险的初衷,是补偿我们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经济损失。早在去年12月,蚂蚁金服的相互宝就挪走了轻度甲状腺癌。在香港,这病也是作为轻症存在的。至于什么提高了股东的利润,提高新业务价值啊,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,那都是监管在纠偏原则时的副产品,有种郑也夫先生的书《文明是副产品》的味道。更何况,文章说的扩展了了必保疾病的范围,这对归属于股东的利润来说是负面影响的。一正一负,只能说这次规范修改是规范了保险业,提高新业务价值啥的只是中性影响,别听券商和那些吹票的$中国平安(SH)$$中国平安()$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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