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抗癌协总字[]号
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、省/直辖市/自治区抗癌协会、团体会员单位:
一、推选资格和名额
中国抗癌协会具有推选资格的单位为:
1、各专业委员会(分会);
2、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抗癌协会;
3、各团体会员单位;
推选名额不作限制。推选单位应严格坚持标准,无符合院士条件人员的单位可不推选。
二、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
1.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。遵守宪法和法律,热爱祖国、品行端正、学风正派的中国公民,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系统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成就,并为中国科学技术事业或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突出贡献,可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。被推荐人应从事自然科学、技术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工作。
2.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。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、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,热爱祖国,学风正派,品行端正,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、研究员、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,可被提名为院士候选人。
3.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(年7月1日以后出生)。
4.凡、、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,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,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。
5.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,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**机关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院士候选人。提名中国工程院院士,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**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,公安机关任警务技术职级、国家安全机关任专业技术职级的除外;*队行*干部不作为候选人,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除外。
6.香港、澳门特别行*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、专家,不在推选范围。
三、推选程序及要求
1.专业委员会(分会)从本会专家中推选,被推选人须经专业委员会常委会审议通过,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(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常委会)。
2.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抗癌协会从本会会员中推选,被推选人须经省、市、自治区抗癌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,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(可以通讯方式召开常务理事会)。
3.团体会员单位从本单位专家中推选,团医院的应从肿瘤领域专家中推选,被推选人须经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,同意票数必须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。
4.同一院士候选人可同时通过院士推荐(提名)和中国抗癌协会推荐(提名)。
5.中国抗癌协会作为院士推选单位,只受理单位推选,不受理个人申请。
四、候选人报送材料的内容和要求
候选人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。确有无法回避的涉密材料,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及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中的保密规定》执行,通过机要渠道另行报送;其中,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不得报送机密级及以上材料。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,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(提名)资格。
1.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材料
(1)《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书(学术团体推荐用)》(以下简称《推荐书》)纸质件5份,其中原件3份。
(2)《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被推荐人附件材料》(以下简称《附件材料》)附件1纸质件5份,其中原件3份。
(3)《附件材料》附件2至附件6纸质件1套。
(4)《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》纸质件2份。
(5)《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》(由被推选人所在单位出具)纸质件2份。
(6)U盘1个,存储内容为《推荐书》和《附件材料》附件1的word格式电子文件,《附件材料》附件1至附件6、《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》和《关于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》等材料的PDF格式电子文件(文件大小不应大于兆)。
以上材料模板请登录中国科学院网站(